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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网约车905协议办理周期 欢迎来电咨询

交通部JT/T1076,JT/T1078,905协议过检哪里可以做
2011年,为了落实十二五的规划,同时规范和提升行业标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于3月29日印发了《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的要求,今后国内所有“两客一危”车辆必须安装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的卫星定位装置,并且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两个月后,交通运输部发布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808-2011)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809-2011)两份技术标准文件。这两份文件中严格规定了车载卫星定位终端与企业监控平台之间,企业监控平台与政府监控平台之间的通信技术要求。同时,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开始组织实施JT/T808和JT/T809标准的平台符合性检测工作和JT/T794-2011标准的车载硬件终端符合性检测工作。即企业平台,政府平台和车载终端的部标认证检测过检贝斯通检测检测。
可以说这个标志对于GPS行业格局有很大的影响,如果通不过检测,或者赶不上第一波,意味着市场就要丢掉或者失掉先机,在宣传上也低人一等。因为GPS监控和视频安防一样,都是政府主导行为,而不是市场行为,如果没有政府的招标和补贴,物流企业可能不会齐刷刷的安装Gps设备,购买GPS平台软件或服务,那么GPS生产商服务商要死掉大半。
JT/T808企业监控平台符合性审查资料JT/T808企业监控平台符合性审查资料JT/T808系统平台功能检测要求JT/T808系统平台功能检测要求 消息公布后,全国各地提供监控服务平台的企业开始按照JT/T794-2011,JT/T808和JT/T809的要求(参见:JTT808、809、796标准大全)改进自己的车载终端和监控平台,并陆续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进行各项检测。表面上看来交通部的部标检测只是对被检企业的技术考核,其实是对企业研发能力,运营服务水平和企业战略眼光的全方位检验。。交通部制定的这套标准的确是一套高标准的行业规范。不仅仅是对技术细节的规定,更能通过对技术的考核进一步检验一个企业的综合能力。所以要吃透协议是第一步,808、809协议开发参见此文章,还要开发模拟终端的808、809测试程序,进行充分的内部测试,这样送检的一次通过率概率更高些,否则每次送检的费用都不菲,再加上差旅费用,小企业是吃不消的。好使用交通部信息中心使用的标准的检测软件,在送检前进行测试。检测软件的使用参见:交通部部标检测软件使用说明。
交通部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的系统检测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起的,旨在规范各企业的定位系统,实现终端、企业平台、政府平台无缝接。
交通部新颁布的车载视频平台标准为:
JT/T 1077-2016和JT/T1078-2016。
CMSV6平台符合以下标准:
符合以下标准:
1、JT/T 1077-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平台技术要求》
2、JT/T 1078-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通信协议》
3、JT/T 808-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4、JT/T 809-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过检贝斯通检测
5、JT/ T 905-2014《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第 2 部分:运营专用设备
过检周期及流程:
1、资料及服务器准备齐全 3个工作日
2、递交电子资料初审 7个工作日
3、递交纸质资料复审,交检测费用 7个工作日
4、预约去检测中心过检 约7-30个工作日
5、过检通过后,等待检测中心发回检测报告 7个工作日
过检费用:
1、视频检测费用:企业监管平台 JT1077、JT1078视频标准 一次性检测基础费用
2、代理费与我司业务联系。过检时间与我司签订合同之日起,按打款时间先后顺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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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jt/t 905协议,是jt/t 808协议的一个变种,设计者将部标808协议拿过来,并不是单纯的增加网约车相关的指令集,而且对原有的指令如定位0×0200指令也进行了修改,经过一通剧烈的修改,面目全非,协议已经与808协议本身并不兼容,这是比较失败的地方,保持兼容性,才能使协议更加让硬件和网约车平台接受和开发推广,没有经验的协议设计者和标准制定者高高在上不考虑兼容性,给硬件厂家和平台开发人员造成很大的麻烦,也增加了成本。
部标1078协议是在部标808协议的基础上,继续增加指令,并不修改原有的指令,这样也使得协议更加容易让人接受和推广。
在部标1078视频协议推出后,部标905终端就相对比较尴尬,以前的jt/t905协议本身没有视频指令和功能,很多厂家就集成基于私有协议的视频模块,五花八门,现在部标视频标准一出,就面临一个视频标准统一的问题,原有的私有协议需要抛弃掉,修改成1078协议。但是1078协议是基于808协议的指令集,并不是基于905协议的指令集,本质上不是为905协议终端设备设计的。这就需要硬件和平台后端都需要做一定的工作,才能让一个部标905网约车平台具备1078视频功能。
网约车、出租车905标准多少钱?哪里做?周期多久?
(一)车载终端。
1.车载终端产品完整设计文件;
2.送样型号的中文使用说明书;
3.车载终端产品出厂检测合格证;
4.车载终端产品入网设置及操作说明;
5.同一型号检测样品不少于5套。
(二)平台。
平台的总体技术方案、用户手册。
第十条车载终端标准符合性检测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检测工作。检测严格按照测试规程执行,如实记录检测结果,出具统一格式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和检测机构盖章。
第十一条检测报告一式三份,一份由检测机构存档,一份由申请单位留存,一份由检测机构在检测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检测报告交通信信息中心。
2017年1月22日,我局发布了《市公共交通局关于印发符合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载专用设备配置指引(暂行)的通知》(深交客〔2017〕21号),结合交通运输部公布的JT/T905.2-2014《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第2部分:运营专用设备》车载设备厂家名单, 部分厂家已经开发生产相关车载终端设备,各相关单位可自行联系以下厂家选购安装符合要求的车载设备:
一、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深圳市慧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深圳市杰源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四、上海飞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五、北京奇华通讯有限公司;
六、北京神州贝斯通检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
JT/T 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 808-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JT/ T 905-2014《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第 2 部分:运营专用设备
为加强交通运输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和运输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交通运输部定于2018年5月至12月对全国范围内的交通运输产品质量开展行业监督抽查,并会同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四川等10个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部省联动监督抽查工作。
车联网终端设备794、808认证,GB/T35658认证,1076、1077、1078认证,905认证
汽车已经不再仅仅作为交通工具,而在交通工具的基础之上拥有更好高效安全体验。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厂商开始在汽车上下功夫,例如谷歌与苹果车载系统,让汽车与手机实现互动;还有谷歌、百度、特斯拉等科技公司极力主导发展的无人驾驶技术。
而且车联网吸引力对于用户而言吸引力确实很大,例如脱离手机依然可以使用精准导航、完善的娱乐体验增加载驾驶中可玩性与安全性,一旦车联网实现,未来可能实现“智慧交通”,然后通过间接地减少交通事故,高效率的事故后责任认定,警示司机遵守交通法规等应用最终达到秩序交通、和谐交通的目。
传统汽车想要通过智能汽车终端设备,实现车联网的所有功能是不现实的,而用户对驾驶体验的苛刻追求也同时考验着汽车智能终端的性能,而且汽车智能终端设备市场产品杂乱并且存在功能重叠,例如车机中控、后视镜、OBD盒子、OBU标签、HUD抬头显示、导航仪、行车记录仪、倒车雷达、电子狗……这些五花八门的产品,其实多数产品的功能都可以集中到一个设备上。
所以,兼具多功能,又适合引入智能交互的终端开始成为市场中的佼佼者,于是汽车智能后视镜以及车机中控在所有智能汽车终端产品中脱颖而出,成为车联网市场的主要力量,尤其是汽车智能后视镜,具有安装方便,一镜多用的功能,不仅可以实现传统后视镜的功能,还兼具车联网、娱乐、导航甚至行车安全等特性
车联网不单单通过智能终端设备或者嵌入智能系统实现与手机互动具备联网功能,而且是希望通过实现车联网,让汽车更具有高效安全的特性,而并非一味的追求娱乐化体验,汽车本身并不是娱乐工具,而其存在的目的是高效安全的为人类服务。
汽车越来越普及,大家出行自己开车的也越来越多。车载应用中,最普及的应该就是收音机了,这也是很多电台还能生存下去的主要原因。这也就说明在行车的过程中,最适合的车载应用是语音类的。“智能车载”的概念从2011年提出,很多公司都在朝着智能语音交互的方向在努力。传统的静态导航将逐步被动态的人机交互的动态导航所取代。车载软硬件的产品和内容不断丰富,更多的有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企业加入进来。基于此,智玩派特举办车载的主题沙龙活动,专注于更人性化和智能化的车联网智能终端,盛邀多位业内专家到场,和大家一起分享后装车联网智能终端的发展和市场机会,技术难点和突破口,中小企业如何抓住车载智能化风口破局等。
市场逐步趋向健康。在GPS市场没有龙头品牌的环境下,价格战很快就成了一些“低成本”企业的主要战场,超低的价格很容易误导客户对GPS的认识——但是导航器不能导航,记录仪不能记录的产品坑害了很多人,使客户产生了排斥心理,很大程度上阻碍了行业的前进。可以说,部标为GPS行业设定了门槛和竞争机制,把不具备GPS行业合格产销能力的盲目投资挡在门外,在市场内形成一个有序的竞争环境。
企业发展方向明确。有些企业抱着“捞一笔”的心态挤进来,在市场不景气的时候再撤出去换战场,根本没有在这个领域做大做强的想法。这与政府将GPS建成一个产值超百亿的新兴产业,从而跻身GPS应用强国的初衷相悖。部标的推出,必然将行业竞争未来的焦点集中在提供更加优质、规范、易用的产品,真正为客户创造价值,这也是当前GPS的主流企业的发展方向
我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子产品测试-认证检验与咨询服务的第三方认证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进出口商品检测、技术咨询、产品认证咨询的第三方专业检测实验室之一。主要从事智能蓝牙无线产品无线电型号核准SRRC认证空气净化器检测认证新风机质量检测认证CTA入网许可证中国强制性CCC认证,交通部794/808/1076/1078/905.2标准检测认证,委托检测报告企业标准备案,欧盟CE,欧盟ROHS, 美国FCC等国内外认证。公司自成立以来,诚意帮助客户的产品达到不断更新的国际标准要求,在市场上受到广大客户的认同,在同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公司严格按ISO/IEC 17025的要求运营,获得众多国际权威检测机构的项目合作。我们秉承科学,公正,准确,严谨的原则,凭借尖端的测试设备和极富经验的检测认证工程师。为数万家企业提供专业优质的测试认证咨询服务。
JT/T 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 808-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JT/T 1076-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终端技术要求》
JT/T 1078-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通信协议》
JT/ T 905-2014《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第 2 部分:运营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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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31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在京发布《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2016)》,“网约车”入选十大新词。 [1] 2016年7月28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等七部门公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6] 。
2016年11月2日,首汽约车宣布60辆多功能车正式上线运营,乘坐轮椅的客户可以利用网约车APP预约这些多功能车,这批车辆也成为北京首批无障碍网约车 [7] 。
2016年12月21日,北京市《网约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正式对外发布。北京市依旧延续了此前“京车京人”的规定,此外细则还规定网约车司机的驾驶证件需为北京市核发,接入网约车平台的个人和车辆必须经过审核,具备相关资质后方可上路参与营运。 [8]
2018 年2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办法指出,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所接收的运营信息数据,在线保存期限不少于 6 个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3 年。 [2]
2018年5月24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新修订的《出租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将网约车新业态纳入考核,于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9]
2018年6月5日,交通运输部、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网约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工作流程。 [3]
截至目前,在省级层面,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了指导意见;在城市层面,有214个城市已经发布实施细则,53个城市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36个重点城市中,34个已正式发布实施细则。已有80多家网约车平台公司获得经营许可,各地累计发放网约车驾驶员证34万多本、车辆运输证20万多本。 [10}
我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子产品测试-认证检验与咨询服务的第三方认证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进出口商品检测、技术咨询、产品认证咨询的第三方专业检测实验室之一。主要从事智能蓝牙无线产品无线电型号核准SRRC认证,空气净化器检测认证,新风机质量检测认证, CTA入网许可证,中国强制性CCC认证,交通部794/808/1076/1078/905.2标准检测认证,委托检测报告;企业标准备案,欧盟CE,欧盟ROHS, 美国FCC等国内外认证。公司自成立以来,诚意帮助客户的产品达到不断更新的国际标准要求,在市场上受到广大客户的认同,在同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公司严格按ISO/IEC 17025的要求运营,获得众多国际权威检测机构的项目合作。我们秉承科学,公正,准确,严谨的原则,凭借尖端的测试设备和极富经验的检测认证工程师。为数万家企业提供专业优质的测试认证咨询服务。
JT/T 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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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1076-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终端技术要求》
JT/T 1078-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通信协议》
JT/ T 905-2014《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第 2 部分:运营专用设备
我司专业交通部794/808/1076/1078/905.2标准检测认证,委托检测报告;SRRC认证,CTA认证,企业标准备案,欧盟CE,欧盟ROHS, 美国FCC等国内外认证。公司自成立以来,诚意帮助客户的产品达到不断更新的国际标准要求,在市场上受到广大客户的认同,在同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公司严格按ISO/IEC 17025的要求运营,获得众多国际权威检测机构的项目合作。我们秉承科学,公正,准确,严谨的原则,凭借尖端的测试设备和极富经验的检测认证工程师。为数万家企业提供专业优质的测试认证咨询服务。

网约车、出租车905标准多少钱?哪里做?周期多久?
(一)车载终端。
1.车载终端产品完整设计文件;
2.送样型号的中文使用说明书;
3.车载终端产品出厂检测合格证;
4.车载终端产品入网设置及操作说明;
5.同一型号检测样品不少于5套。
(二)平台。
平台的总体技术方案、用户手册。
第十条车载终端标准符合性检测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检测工作。检测严格按照测试规程执行,如实记录检测结果,出具统一格式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和检测机构盖章。
第十一条检测报告一式三份,一份由检测机构存档,一份由申请单位留存,一份由检测机构在检测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检测报告交通信信息中心。
第十二条 检测机构应将检测过程的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和实物进行存档,其中样品留样不得少于5年。
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检测机构向通信信息中心报送检测工作简报。
第三章 资质审核及公告
第十三条申请单位在收到检测报告后,可及时向通信信息中心提出资质审核申请,提交下列材料(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各一份):
(一)车载终端。
1.车载终端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申请书;
2.营业执照、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其中申请检测的车载终端型号必须与证书保持一致);
3.检测报告。
(二)平台。
1.系统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申请书;
2.营业执照;道路运输企业自建非经营性企业监控平台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检测报告。
第十四条通信信息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通信信息中心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按照本规范等有关要求进行资质审核。
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检测数据不完整或阶段性结论不正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中止资质审核并告知申请单位。
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检测报告存在问题的,可要求原检测机构进行整改,直至原检测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复检或补充报告。检测机构有义务免费承担车载终端和平台的复
检工作。
在部公示前20个工作日未提交完整的审核资料的申请单位,顺延至下批次进行资质审核。
审核合格的,汇总报交通运输部。
第十六条自主申请退出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公告名录的终端产品所属企业和平台所属企业,可及时向通信信息中心提出申请,提交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产品退出公告目录申请书和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交通运输部对通过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及申请退出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公告目录的产品进行公示、公告,原则上每季度发布一次。
第十八条已公告的车载终端和平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新产品申请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
(一)车载终端。
1.更换微处理器、卫星定位芯片、通信模块的;
2.变更设备适用终端类别的;
3.涉及车载终端能够影响设备性能和可靠性的其他重大技术性变更。
(二)平台。
1.平台系统架构、服务软件的性能发生变化的;
2.涉及平台能够影响系统性能和可靠性的其他重大技术性变更。
第十九条已公告的车载终端和平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向通信信息中心备案,提交变更申请且审核合格后报交通运输部公告,其变更详细信息将由通信信息中心发布:
(一)车载终端和平台产品申请单位名称信息、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
(二)平台产品变更平台名称及IP地址的。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信信息中心对相关检测报告不予认可:
(一)检测结果不准确的;
(二)检测结论系虚假检测报告;
(三)检测机构未经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四)检测机构被依法暂停、撤销检测资质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二十一条经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产品从公告目录中撤销,并将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信息向社会公布:
(一)假资质和相关法定证明材料的,数据和记录的;
(二)销售或安装与通过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不一致车载终端的;
(三) 对车载终端设置技术壁垒,阻碍车辆正常转网的;
(四)通过不正当手段,骗取列入公告目录的;
(五)产品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标准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要求的。
第二十二条从公告目录中撤销的车载终端产品,自撤销之日起不得以新增、替换等方式,再用于道路运输动态监控工作。
第二十三条 从公告目录中撤销的产品,其所属企业应依法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可申请标准符合性检测和审查工作。
重新申请恢复公告目录的车载终端产品,其组成配件应与原档案记录的配件信息一致。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15年1月28日印发的《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5〕18号)中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规范》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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