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认证需要测试什么项目?
LVD+EMC
LVD:电源线拉力、接地连续性、PXX防水防尘测试、高压测试、绝缘电阻、工作电压、正常温升、异常温升、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Z灼热丝、针焰、球压等等;
EMC:EMI电磁干扰、EMS电磁敏感
欧洲市场销售的产品要做CE认证这是欧盟那边的强制要求,凡是进入欧洲市场销售的产品都必须办理CE认证,CE认证就是产品通向欧盟市场的一张通行证,所以说有企业想要产品出口欧盟销售,就需要让自己的产品办理CE认证。
近有客户问“产品CE认证多久可以办理下来,产品做CE认证要多久”?今天小编就这个客户的问题来简单介绍一下CE认证的办理周期。
CE认证
CE认证其实办理程序还是很简单的,只需要按照这几步就可以办理完成了。
步骤一:申请
1. 填写申请表
2. 申请公司信息表
3. 提供资料并寄样
步骤二:报价
根据您提供的资料会有工程师来拟定相应的标准,测试时间及相应费用
步骤三:付款
申请人确认报价后,签订立案申请表及服务协议并支付款项
步骤四:测试
实验室根据相关的欧盟检测标准对所申请产品进行全套测试
步骤五:测试通过,报告完成
步骤六:项目完成,颁发CE证书
步骤七:产品可在欧盟市场上销售;
CE认证的周期一般是15-20个工作日,具体的还需看产品而定,有的产品结构比较复杂,或者测试的项目有很多,那么周期就相对来或比较长一点,一般都是正常的时间范围内。测试的周期跟办理的机构也是有很大的关系的。
普通产品办理CE认证时间会短一些,但大型的机械产品复杂一些,花费的时间也就长一些,所以还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如果您有产品要做CE认证,不清楚周期多久,那就需要您提供产品资料,我们确定测试的项目等,然后给您算一下具体的周期,更多的CE认证的资讯,请咨询贝斯通检测检测。
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
1995年欧盟15个正式欧盟成员国包括: 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 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国;2004年加入欧盟的10个国家:捷克、斯洛伐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匈牙利,、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塞浦路斯;2007年加入欧盟的2个国家:保加利亚、 罗马尼亚;2013年加入欧盟的国家:克罗地亚;欧洲自由贸易协会EFTA 的3个成员国: 冰岛、列支敦士登、 挪威;半欧盟国家:土耳其。
欧盟成员国内,拥有合格CE证书的产品可自由流通,加贴CE标志的产品符合有关欧洲指令规定的主要要求,并用以证实该产品已通过了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和/或制造商的合格声明,真正成为产品被允许进入欧共体市场销售的通行证。 没有CE标志的,不得上市销售,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责令从市场收回,持续违反指令有关CE标志规定的,将被限制或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或被迫退出市场。
在欧盟CE的法规体系下,欧盟了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来执行法规指令的合格评估工作。欧盟根据不同类型的产品,制定了不同的法规指令,以满足不同产品的基本安全与健康要求,
认证主要指令
NO.序号
Product产品
Directive (Regulation)指令(法规)
Subject of directive/regulation法规描述
1机械设备2006/42/ECMachinery Directive(MD)
2电磁兼容2014/30/EU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EMC)
3低电压设备2014/35/EULow Voltage Directive(LVD)
4承压设备2014/68/EU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PED)
5计量器具2014/32/EUMeasuring Instruments Directive(MID)
6医疗器械93/42/EECMedical devices(MDD)
7船用设备2014/90/EUMarine Equipment Directive(MED)
8建筑材料Regulation (EU) No 305/2011Construction Products Regulation(CPR)
9非自动称量设2014/31/EU Non-automatic weighing instruments(NAWI)
10防爆产品2014/34/EU Equipment for explosive atmospheres(ATEX)
11娱乐游艇2013/53/EU Recreational Craft Directive(RCD)
12电梯及安全部件2014/33/EU Lifts
13移动式压力容器 2010/35/EU Transportable pressure equipment(TPED)
14简单压力容器2014/29/EU Simple pressure vessels Directive(SPVD)
15铁路机车产品2008/57/EC Interoperability of the rail system within the Community(TSI)
16个人防护产品Regulation (EU) 2016/425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PPE)
17无线设备指令2014/53/EU Radio equipment RED(R&TTE)
18噪音指令2014/33/EC Noise emission in the environment(NOISE)
欧盟认可八大认证模式
(一)工厂自我控制和认证。
Module A(内部生产控制):
1. 用于简单的、大批量的、无危害产品,仅适用应用欧洲标准生产的厂家。
2. 工厂自我进行合格评审,自我声明。
3. 技术文件提交国家机构保存十年,在此基础上,可用评审和检查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指令,生产者甚至要提供产品的设计、生产和组装过程供检查。
4. 不需要声明其生产过程能始终保证产品符合要求。
Module Ab:
1. 厂家未按欧洲标准生产。
2. 测试机构对产品的特殊零部件作随机测试。
(二)由测试机构进行评审。
Module B(EC型式评审):
工厂送样品和技术文件到它选择的测试机构供评审,测试机构出具证书。
注:仅有B不足于构成CE的使用。
Module C(与型式[样品]一致)+B:
工厂作一致性声明(与通过认证的型式一致),声明保存十年。
Module D(生产过程质量控制)+B:
本模式关注生产过程和终产品控制,工厂按照测试机构批准的方法(质量体系,EN29003)进行生产,在此基础上声明其产品与认证型式一致(一致性声明)。
Module E(产品质量控制)+B:
本模式仅关注终产品控制(EN29003),其余同Module D。
Module F(产品测试)+B:
工厂保证其生产过程能确保产品满足要求后,作一致性声明。认可的测试机构通过全检或抽样检查来验证其产品的符合性。测试机构颁发证书。
Module G(逐个测试):
工厂声明符合指令要求,并向测试机构提交产品技术参数,测试机构逐个检查产品后颁发证书。
Module H(综合质量控制):
本模式关注设计、生产过程和终产品控制(EN29001)。其余同Module D+ Module E。 其中,模式F+B,模式G适用于危险度特别高的产品。
贝斯通检测检测专业从事CE(EN71、BESTONM、机械)、FCC、ROHS、REACH,SAA,SASO,CCC、交通部794 808、CTA、SRRC、ISO、UL、CB、GS、节能、KC、PSE、IP、EUP,C-TICK,IP,VCCI,BQB、E-MARK、NRCAN……等国际测试认证 ,公司由多年从事国际认证的工程师和测试工程师组成。实验室通过CNAS、CMA、UL、TUV、SGS、广微、广质授权,可直接进行家电,IT,AV,灯具,通迅5G产品等测试。BESTON.LAB目前与深圳上海北京多家实验室有合作关系。
欧盟CE认证
CE认证是什么
“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
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CE认证起源
CE是法语的缩写,英文意思为“European Conformity 即欧洲共同体,事实上,CE还是欧共体许多国家语种中的"欧共体"这一词组的缩写,原来用英语词组EUROPEAN COMMUNITY 缩写为EC,后因欧共体在法文是COMMUNATE EUROPEIA,意大利文为COMUNITA EUROPEA,葡萄牙文为COMUNIDADE EUROPEIA,西班牙文为COMUNIDADE EUROPE等,故改EC为CE。当然,也不妨把CE视为
CONFORMITY WITH EUROPEAN (DEMAND)(符合欧洲(要求)),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在欧共体1985年5月7日的(85/C136/01)号《技术协调与标准的新方法的决议》中对需要作为制定和实施指令目的"主要要求"有特定的含义,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主要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标准的任务。产品符合相关指令有关主要要求,就能加附CE标志,而不按有关标准对一般质量的规定裁定能否使用CE标志。因此准确的含义是:CE 标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20世纪40年代,西欧国家感到,要在美苏两大国之间保证自己的安全,提高国际地位,加快经济发展,必须联合起来,因此力推欧洲一体化进程。欧洲一体化可分五个层次:建立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统一大市场、经济货币联盟和政治联盟。
CE认证标志意义
商品的自由流通是建立单一市场的基石,实现商品自由流通的机制就是CE标志,这个机制建立在欧盟各国之间避免产生新的贸易壁垒、相互认可和技术标准协调之上。其原则如下:- 协调统一的法律文件(即欧盟指令)规定的内容仅限于产品的基本要求,以利于产品在欧盟范围内自由流通;
-欧盟协调标准包含了指令的基本要求;
- 欧盟协调标准和其他标准的适用是自愿的,产品可以选择适用欧盟协调标准,也可以适用别的的技术规范以满足指令规定的基本要求;
- 产品满足了欧盟协调标准当然地确认为满足了指令的基本要求。
为了使指令里规定的产品基本要求更具有可操作性,一系列的欧盟协调标准制定出来,由各成员国负责将该国的标准与之协调一致。并且协调标准是否符合指令精神的讨论机制和标准修改机制也随之建立起来。
由于指令里规定的要求是各国都要遵守的强制性要求,所以这些要求应该是公认的防范安全隐患或其他危害的低纲领,不同于一般贸易中商业性的技术要求,并适合标准化的客观要求。
为了使单一市场的原则在实践中得到贯彻,欧盟进一步规定了产品是否符合指令规定的基本要求的可靠的评估方式,即人们俗称的CE认证:
- 引入产品评估模块化概念,由评估模块组成产品评估程序,按照评估程序经评估合格的产品使用CE标志;
- 引入统一欧盟协调标准、质量管理体系标准(EN ISO 9000系列)和评估机构的质量保证标准(EN45000系列);
- 在欧盟的层次上、在各成员国之间建立评估机构认可体系和评估机构之间的比对机制;
- 在原来各国各自为阵的产品测试和认证领域建立互认机制;
- 简化各成员国之间、各行业之间质量领域系统结构(如:计量和校验系统、测试实验室、认证和检验组织、认可组织)的差异;
- 利用互认协议、合作和其他技术协助项目,推动成员国之间、成员国与欧盟以外的国家之间的国际贸易。CE标志的目的是要提供实践中确实可行的灵活的产品合格评估的途径,以满足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下现代工业生产的多样性。迎合产品研发、生产、流通的各个阶段(如:设计、打样、生产),产品评估模块分为技术文件检查、型式测试、质量保证,以及在实践中由生产者或三方机构完成评估。
产品在投放市场和投入服务前都必须满足所有适用的欧盟指令的基本要求,选择适当的产品评估程序进行产品评估合格后标记CE标志。凡是标记CE标志的产品都认为已经满足了欧盟的所有指令,各成员国必须采取积极措施保证其在单一市场自由流通,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产品并不满足适用指令里的基本要求,或该产品存在尚未被现有指令规定的某种显著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