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与ISO的共同之处:它们使用共同的技术工作导则,遵循共同的工作程序。在信息技术方面ISO与IEC成立了联合技术委员会(JTC1)负责制订信息技术领域中的国际标准,秘书处由美国标准学会(ANSI)担任,它是ISO、IEC最大的技术委员会,其工作量几乎是ISO、IEC的1/3,发布的国际标准也是1/3,且更新很快。该委员会经ISO、IEC理事会授权使用特殊的标准制订程序,因此标准制订周期短,出标准快,但标准的寿命也短,有的几个月之内发布,过了几个月又马上开始修订。这主要是信息技术迅速发展造成的。该委员会下设20多个分委员会,其制订的最有名的OSI(开放系统互联)标准,成为各计算机网络之间进行接口的权威技术,为信息技术的发展奠定了基础。IEC与ISO使用共同的情报中心,为各国及国际组织提供标准化信息服务,相互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IEC与ISO最大的区别是工作模式的不同。ISO的工作模式是分散型的,技术工作主要由各国承担的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管理,ISO中央秘书处负责协商,只有到了国际标准草案(DIS)阶段ISO才予以介入。而IEC采取集中管理模式,即所有的文件从一开始就由IEC中央办公室负责管理。
机构标准
IEC标准的权威性是世界公认的。IEC每年要在世界各地召开一百多次国际标准会议,世界各国的近10万名专家在参与IEC的标准制定、修订工作。IEC现在有技术委员会(TC)100个;分技术委员会(SC)107个。IEC标准在迅速增加,1963年只有120个标准,截止到2018年12月底,IEC已制定发布了10771个国际标准。
我国1957年加入参加IEC,1988年起改为以国家技术监督局的名义参加IEC的工作,现在是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名义参加IEC的工作。中国是IEC的99%以上的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的P成员。目前,我国是IEC理事局(CB)、标准化管理局(SMB)、合格评定局(CAB)的常任成员。我国于2011年10月28日,在澳大利亚召开的第75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理事大会上,正式通过了中国成为IEC常任理事国的决议。目前,IEC常任理事国为中国、法国、德国、日本、英国、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