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KC认证产品范围
1.便携式设备(可移动设备)中使用的锂二次电池;
2.作为电池使用而销售的电芯,做电池组成部分的电芯不在这个范围;
3.使用动力在500Wh以上的电池的电能储存装置和不间断电源除外;
4.体积能量密度比低于400Wh/L的电池从2016年4月1日纳入认证范围。
注:干电池,镍氢电池也可做KC认证,但测试标准与上述不同。
KC认证主要有两种途径:
1.直接做KC认证。周期:8-10周。测试地点在韩国,需送样到韩国测试。
2.用CB认证转KC证书。
(1) 有CB证书且证书符合韩国KC要求。周期:3-4周。无需送样也无需检测直接转证。
(2) 无CB证书,CB认证再转KC证书。周期:7-8周。测试地点在国内。
费用根据产品类型规格及是否有UN38.3等具体信息而定。
自2017年1月28日起,韩国KC认证法规将会有比较重大的变化,具体如下:(1)电气用品和工产品管理法合并现行的《电气用品安全管理法》和《品质经营及工产品安全管理法》将合并为《电气用品和工产品安全管理法》,并自2017年1月28号正式实施。新的法规实施后锂电池的测试标准仍然不变(KC62133,2ND Edition),并且仍然接受通过CB转证书的方式申请KC认证,但是证书的有效期将会由原来的5年更改为不限制有效期(永久有效)。注:CB转KC仅接受三年内的CB证书(2)引入一次性进口的产品的认证制度此项制度的改革主要是完善安全认证产品对象,解决韩国进口商欲进口某产品但该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家拒绝审厂时导致该产品无法获得KC认证从而导致无法进口的状况。此项制度引入之后允许进口商持证,进行KC认证申请,但仅对一次性进口的产品适用。(3)废除安全确认申告证明书(Confirmation Letter of Declaration)的有效期现行的锂电池KC证书5年有效期将被废除,有效期在2017年1月28日之后的证书在无任何变更的情况下将永久有效。(4)废除安全认证产品自愿认证制度,非认证对象产品不可申请KC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