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发射设备名称 :
一、公众移动通信设备 :
2. GSM/CDMA/蓝牙 固定电话
3. GSM/CDMA/蓝牙 模块
4. GSM/CDMA/蓝牙 网卡
5. GSM/CDMA/蓝牙 数据终端
6. GSM/CDMA 基站、放大器、直放站
自 1999 年 6 月 1 日起,中国信息产业部强制规定,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及使用的无线电组件产品,必须取得无线电型号的核准认证,是电子产品的一种强制性认证。它是由国家指定实验室进行测试,由国家实验室发证。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要求
1、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测的检验依据及参考标准
2、被测设备型号应有测试程序、方法、标准、条件、测试连接框图及专用测试附件及近的测试报告(副本或复印件均可);
3、被测设备的发射端口属于非标准接口的,需提供被测设备测试连接电缆和加盖公司印章的电缆衰减值文字或图表依据;
4、如有必要,申请单位须派工程技术人员前来配合测试;
5、若申办单位送检的设备经检验后有一台不合格的,允许第二次抽样或补送样机重新检验,若抽取的样机经检验后有二台以上(含二台)不合格的,则不再进行第二次抽样,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若经二次检验后,仍有一台以上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1)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简称SRRC;官方网站;
2)凡向我国出口或国内生产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都须进行SRRC认证,标明无线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代码;
3)每一个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发唯一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和核准代码。若产品有性能或主要技术参数的改变,则须重新进行SRRC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