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机动车辆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
机动车辆3c认证办理
根据国家有关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标准的规定,机动车类型可分为如下几种:
* 大型汽车:指总质量大于4,500千克,或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各种汽车。
* 小型汽车:指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下(含4,500千克),车长在6米以下,或乘坐人员不足20人的汽车。
* 专用汽车:指专门设备且有专项用途的汽车包括扫地汽车、仪器车、邮政汽车、汽车吊车等。
* 特种车:指有特殊专门用途的紧急用车辆包括消防汽车、救护汽车、工程车抢险车、警备车、交通事故勘查车等。
* 有轨电车: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行驶在轨道上的车辆。
*无轨电车: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装有轮胎或车轮的车辆。
*电瓶车:指以电动机驱动,以电瓶为电源的车辆。
* 三轮摩托车:指总质量在750千克以下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当前已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批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包括电线电缆、开关、低压电器、电动工具、家用电器、轿车轮胎、汽车载重轮胎、音视频设备、信息设备、电信终端、机动车辆、医疗器械、安全防范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