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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器和便携式工具电磁兼容EMC/EMI/ESD标准

家用电器和便携式工具电磁兼容EMC / EMI / ESD标准

大多数家用电器和便携式工具加热,冷却或运行电动机以执行各种任务。
根据 第15.103(d)段FCC 47 CFR第15部分(FCC第15部分)的规定,只要符合第15.5和15.29节的规定,美国就可以免除电器中的数字电路 。

加拿大明确规定,电器和大多数便携式工具中的数字电路不受 第1.2.2段ICES-003规定的限制 。

欧盟(EU),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要求这些产品满足:
1.辐射发射限值。
2.交流(AC)插头和负载端子的传导限值。
3.交流插头的谐波限制。
4.AC插头的闪烁限制。

免疫限制:
1.外壳。
2.交流电源输入和输出。
3.直流(DC)输入和输出。
4.信号和控制电缆。

因此,要在欧盟,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销售,(无意散热器)家用电器和便携式工具产品必须满足:
1.欧盟(欧盟):
EN 55014-1:2006(有效期至2012年5月1日)或 EN 55014-1:2006 + A1:2009 排放。
EN 61000-3-2:2006(有效期至2012年7月1日), EN 61000-3-2:2006 + A1:2009(有效期至2012年7月1日),或 EN 61000-3-2:2006 + A1:2009+ A2:2009年 为Harmonics。
EN 61000-3-3:1995 + A1:2001 + A2:2005(有效期至2011年9月1日)或 EN 61000-3-3:2008 for Flicker。
EN 55014-2:1997 + A1:2001(有效期至2011年9月1日)或 EN 55014-2:1997 + A1:2001 + A2:2008 for Immunity。

2.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AS / NZS CISPR 14.1:2003 排放标准。
AS / NZS 61000.3.2:2007(2011年8月3 日前有效)或 AS / NZS 61000.3.2:2007 + A1:2009 适用于Harmonics。
AS / NZS 61000.3.3:2006 for Flicker。
AS / NZS CISPR 14.2:2003 for Immunity。

结合所有这些要求:
1.干扰所有电缆的功率必须在30-300MHz之间测量,达到EN 55014-1(AS / NZS CISPR 14.1)表2中的限值。
2.交流插头,负载端子和其他端子上的传导辐射必须在148.5kHz-30MHz范围内测量,达到EN 55014-1(AS / NZS CISPR 14.1)表1中的限值。
3.额定功率<= 600W的个人计算机,个人计算机监视器电视机必须符合EN 61000-3-2(AS / NZS 61000.3.2)D类(表3) 谐波 限制。照明设备必须符合C类(表2)谐波限值。便携式工具和非专业弧焊设备必须符合B类(表1的1.5倍)谐波限值。所有其他产品必须符合A类(表1)谐波限值。

第7节免除某些产品符合以下谐波要求:
1.额定功率<= 75W的非照明设备(未来某个时候可能会改为<= 50W)。
2.额定功率> 1000W的专业设备。
3.对称控制的加热元件,额定功率<= 200W。
4.白炽灯调光器,额定功率<= 1000W。
5.不太可能产生明显电压波动或闪烁的产品不必进行闪烁测试 (EN 61000.3.2第6,1节)。否则,ITE产品必须按照EN 61000-3-3(AS / NZS 61000.3.3)进行测试。

这些产品必须符合EN 61000-4-2(AS / NZS 61000.4.2)的 静电放电(ESD), 最高可达:
1.接触放电+/- 4kV。
2.空气放电+/- 8kV。
3.间接放电到水平耦合平面和垂直耦合平面只需要在+/- 4kV下进行测试。必须在极限电压和中间电压下测试产品的接触和空气放电。
4.这些产品必须符合EN 61000-4-3(AS / NZS 61000.4.3)的 辐射电磁场 ,在1kHz时幅度调制为80%,在3V / m时为80-1000MHz。
5.这些产品必须符合EN 61000-4-4(AS / NZS 61000.4.4)的 5kHz 电子快速瞬变/突发(EFTB),AC输入/输出上+/- 1kV,DC输入/输出端口+/- 0.5kV。
6.电缆长度超过3米的信号和控制端口+/- 0.5kV。
7.这些产品必须满足EN 61000-4-5(AS / NZS 61000.4.5)的 浪涌,+ / - 2kV线对地和+/- 1kV线对线AC输入。

对于浪涌测试,必须在极限电压和中间电压下测试产品。

这些产品必须符合EN 61000-4-6(AS / NZS 61000.4.6)的 传导抗扰度 ,在1kHz时具有80%幅度调制,适用于:
a.150KHz-230MHz at
b.交流输入/输出端口,3V时150KHz-230MHz。
c.DC输入/输出端口,1V时150KHz-230MHz,电缆长度超过3m。
d.如果产品在使用时可以连接到交流电源,则在DC输入/输出端口为1V时为150KHz-80MHz。
e.150VHz-230MHz,1V电压和控制端口,电缆长度超过3米。

这些产品必须符合EN 61000-4-11(AS / NZS 61000.4.11)的 AC输入电压骤降:
1.0V,持续1/2周期。
2.标称交流电压的40%持续0.5秒。
3.标称交流电压的70%持续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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