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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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行为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细则》、《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 |
办理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正常生产的企业;2、企业产品标准不得与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款和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
办理程序 |
1、申请:企业产品标准发布30日内,填写《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并网上上传。 2、受理:受理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5个工作日内应予办理,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告知企业。 |
办理流程图 |
见附件 |
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 |
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一式二份); 2、标准批准发布文件; 3、企业产品标准纸质和电子文本; 4、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 5、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一式二份); 6、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综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 7、其他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审查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证明、试验验证报告等)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机构 |
企业标准质监局 |
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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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电话 |
17688901138 |
办事指南 |
1、制定企业产品标准的一般程序包括编制计划、调查研究、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必要的验证、审查、批准、编号、发布,首次备案前需申请企业代号。 2、企业在批准、发布企业产品标准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查。企业产品标准审查通过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批准、发布。 3、企业产品标准发布后30日内,应当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企业产品标准应当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不超过3年。复审后应当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明确结论。 5、以下材料可以在“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 (2)《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 (3)《声明》; (4)《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 (5)网上注册上传流程。 6、 各辖市区企业原则上应向所在辖市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